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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铁法院二〇一三年工作综述

时间: 2014-01-10 10:04 来源: 审管办

能动司法   服务大局

为和谐铁路建设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襄铁法院二〇一三年工作综述)

二○一三年,在省高院的正确领导和武铁中院的监督指导下,院党组坚持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统领工作全局,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法院工作一个“主题”、五个“要求”为主线,充分发挥法院审判工作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突出作用。站在纳入省院管辖的新起点上,狠抓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不放松,大力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圆满完成了审判执行工作和其他各项任务。在今年10月,省高院组成以李国清副巡视员为组长的巡查组对我院进行为期一周的司法巡查。在巡查中,对近三年来案件审判、党建工作、法院管理、日常台账进行检查,我院日常管理工作到位,各类台账归类齐全,执结办案没有发现重大差错,受到省院巡查组的高度称赞。

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0件,已审执结98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51件74人(含刑事再审1件1人);民商事案件45件,诉讼标的额1495万元(含民事再审1件815万元);执行案件4件,申请执行标的额18万元。为维护铁路运输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提升思想政治素质为根本,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把队伍建设好是开创审判工作新局面的根本保证。我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不断强化全院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在审判工作中自觉践行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廉洁司法。

(一)整顿思想,提高认识

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工作思路,在强化司法理念、推进科学管理、加强教育培训、狠抓纪律作风上下功夫,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党建工作有新进展。我院按照上级机关党委的文件精神,成立了党总支,重新设置三个党支部,使党组织更加健全。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新党员发展和转正、党费收缴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等工作更加常态化、规范化。重大活动有声有色。我院根据省委和省高院的有关要求和部署,有计划、按步骤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活动的总体要求,制定了活动方案;设立了活动征求意见箱、专线电话,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分批次组织院领导班子、党支部、有关部门、部分干警进行座谈并开门纳谏,广泛征求意见。扎扎实实组织学习讨论、认真查摆,剖析“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支部、党组分别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二)整合优势,升级管理

人事管理工作有条不紊。思想上主动适应改革后的新变化,努力实现入轨对接,不断完善法院人事信息系统。按时完成了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年报。劳资工作渐入佳境。对于干警职务、工资进档升级和法律职务晋升动态情况,劳资部门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及时上报不误时机。教育培训按计划完成。认真做好统筹和调节,积极安排干警参加各种培训和轮训,其中:12人参加了相关业务的专项培训,7人参加了全省法院法官轮训,立审执三部门共9人参加了武铁中院的培训。公务员考核工作初试获赞。认真落实上级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干警学习公务员考核文件,明确考核的意义、程序和方法。在个人总结、述职、组织测评等各个环节中,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对民主测评结果进行据实统计、科学分析,做到了程序到位、体现民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保考核工作不走过场。参加考核的干警中有7人被评为优秀,其他为称职。法官队伍不断壮大。顺利组织了改革移交后省人大对副科级以上17名法官的重新任命工作,9月又对8名新晋副科级青年干警报省人大任命为审判员,结束了长期“代理”审判员的尴尬局面。中层管理得到充实和加强。新提拔1名部门正职,4名副职加入中层管理阶层,充实立审执主要业务部门,为我院审判事业长远发展提供强有力地人力保障和人才支撑。

组织健全展现活力。工会、团支部积极开展登山、郊游、迎新联欢、外出考察学习、书法摄影比赛等活动,促进我院和谐文化建设。退管工作服务到位。建立了退休人员的管理台账,主动做好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节日慰问等服务工作,建立经常连线互通渠道,使他们充分感受到我院对老同志的牵挂和关怀。

(三)教育监督,严格管控

党风廉政建设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公正司法的关键环节。我院始终把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致力于对法官的工作过程实施无缝化监管,真正形成“不能为”的廉政工作局面。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干警廉政教育,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教育育人,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定期组织干警学习《党章》、《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学习上级有关违法违纪案件通报,警钟长鸣。制度管事,完善反腐制度体系。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六项禁令”、“八项规定等规章制度,防止和杜绝出现关系案、人情案和办案不公现象发生,促使干警改变思想工作作风。在办案过程中,有4人次拒收当事人及亲属送给干警的金钱财物达五千余元。设置机构,配齐监察干部。按照省高院《省编委关于印发武汉铁路两级法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按新机构编制,正式设立监察室。根据最高院(2013)240号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了我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专项自查清理工作。经过自查,我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态度是积极的,工作中能够坚持秉公办案、依法办案,并把便民利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发生“吃拿卡要”、公款送礼、借开会之机游山玩水之类的问题。文化熏陶,全面提高干警素质。利用宣传橱窗和显示屏宣传廉政法规,落实述廉、考廉、任前谈话、奖惩并举。使干警耳濡目染,思想上有触动、灵魂上有震撼,审判中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全年我院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和不良反映。

二、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全面履行审判职能

我们始终把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神圣使命,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和服从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不动摇,不断强化为铁路发展改革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立足专门法院审判职能,把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法律实施、统一司法标准与维护铁路运输秩序安全稳定结合起来,把做好各项审判工作与促进铁路建设的大发展、大繁荣结合起来,把铁路运输法院的特殊性和专业性与完善人民司法制度结合起来,注重总结审判经验,不断提升司法水平,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一)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树立立案窗口形象,积极满足社会及公众的司法诉求,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产生

从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出发,我院立案工作把服务与诉讼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当事人诉讼,获得了群众的认可和正面好评。规范窗口文明服务。无论是法律咨询还是诉讼立案,我院都耐心细致做好接待工作。同时,加强诉讼引导,如何起诉打官司、当事人主体地位、起诉应提供的证据及诉讼风险等问题都一一给当事人解答清楚,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告状难”、“不会告”等问题。并且坚持风险预告制度,对当事人诉讼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的承担,提前予以告知,使其形成合理的诉讼预期。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意思表示不明确、不适当以及对法律存在错误理解的,加强法律释明,及时提醒告知,确保当事人充分表达诉讼意愿。提高效率体现服务。在受理案件时做到“三快”,即审查快、立案快、移送快,对法律关系明确,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现场审查、当即立案。立案尽量确保当天起诉、当天立案、当天分案,对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及时答复;接待来访做到“当天来访、当天接待、当天答复”,减轻群众往返法院的诉累;法律咨询、材料收转、上级调卷等工作做到即时接待,即时处理。司法救助倾斜服务。我院注重实施司法人文关怀,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保障人民群众打得起官司。司法救助的开展深入民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全年共办理诉讼费减、缓、免案件3件,减、缓、免诉讼费达四千余元。受理司法确认案件19件,没有收取一分诉讼费。如任某诉东风汽车公司铁路运输处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任某因交通事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起诉请求赔偿49万余元,按交费办法需交纳诉讼费一千余元,考虑到任某还是一名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生活特别困难,我院依法为其办理了诉讼费免交手续,为任某解决了实际困难。改进方式便民服务。推行电话立案、邮寄送达等方式,尽一切可能方便群众诉讼。如今年襄阳铁路金利物流诉十堰华铁公司、郧县德生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再审立案时,被告公司住所地在十堰郧县的偏远农村,送达相当不方便。开始通过电话沟通时被告拒不配合,公司没人愿意承担签收法律文书的责任,也不明白签收法律文书的作用和意义。我院通过电话沟通数次,告知其不应诉只会影响自己的诉讼权利,并不会影响法律文书的送达、诉讼程序的开展和法律后果的承担。只有充分配合法院的工作,有理讲在庭上,才能保障自己的诉权。通过反复做被告的工作,最终被告愿意配合法院,以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该案法律文书的成功邮寄送达不仅节省人力物力,也为下一步的诉讼程序有序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网上立案远程服务。今年我院共立司法确认案件19件,全部采取将司法确认申请书等文书样本以及申请司法确认应当提交的材料和填写的注意事项上传互联网,供申请司法确认的当事人直接下载填写,然后再向法院提交,由办案法官审查后当即下发确认书的做法。这一新举措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还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又使司法确认工作更加规范和简便。在年终省院组织对全省司法确认案件的专项检查中,我院全部案件装订规范、材料齐全,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受到检查组的一致好评。

在涉诉信访工作方面,我院坚持畅通来访信访渠道,做好日常接访工作和落实院领导接访制度。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的化解工作,全力做好日常接访工作,耐心为初访人释疑解惑,力争在初始阶段把问题解决好,有效减少越级访、重复访和老户访的发生。全年接待咨询、诉讼、来访共计115人次。我院在接待当事人来访时,注重聆听来访群众的陈述,耐心解答疑问,详细阐述相关法律法规。对来访群众不理解的地方进行解释、说明,使来访群众最终都能满意而归,少数情绪激动的来访人员最终也能心平气和的离开,使接待来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每项程序,对案件进行信访风险评估。认真评估本环节、诉讼过程中案件存在的信访风险,及时采取化解措施,并向下一环节、后一程序作出提示。针对案件中产生的信访苗头,做到提早发现、及时化解,在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的产生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认真做好重大节假日及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全省两会期间等重要时段的稳定工作,早预防、早防控,高度警惕涉诉信访敏感期间的反弹现象。

(二)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0案73人,已全部审结,并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件,结案率达100%。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3人,判处不满三年有期徒刑、拘役的28人,判处缓刑的22人。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41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9件,简易程序适用率82%平均审期17天,当庭宣判率80%。

在全国铁路检察机关优秀公诉案件示范庭评议活动中,我院审理的廖某、赵某受贿、行贿一案,作为检察院的观摩示范庭,最高检铁路运输检察厅、省检察院有关领导以及哈尔滨、昆明、西安等多地的铁路检察人员二十余人参加了旁听。合议庭不仅在庭前做好认真准备,而且在庭审中,审判长对庭审程序驭控得当、有条不紊,获得了旁听人员的好评,向前来参加活动的各地检察机关展示了我院法官的良好形象与办案素质。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铁路运输生产安全、侵害群众财产以及贪污贿赂等刑事犯罪活动,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盗割铁路贯通地线、拆盗线路变压器等铁路器材的犯罪时有发生,给铁路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对铁路运输安全造成了极大隐患。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拆盗正在使用的铁路设施,且犯罪金额达到盗窃罪起刑点的犯罪分子,其犯罪行为既构成盗窃罪又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我院择一重罪对被告人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量刑。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气焰,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全年共判处破坏交通设施案4件10人、扒窃案20件21人、判处职务犯罪案12件13人,涉案金额440余万元,为维护铁路运输安全,为国有企业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胜利做出了我们的贡献。二是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既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又要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消除积怨、化解矛盾。如张某等6人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检察机关没有认定张某有自首情节,经过承办法官认真审查并查证落实,张某以盗窃嫌疑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还未掌握的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罪行,应当以自首论,最终被我院认定为自首,在量刑上予以减轻处罚。又如审理的李某、胡某两件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并且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我院从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出发,对被告人适用了非监禁刑进行处罚得到了检察机关和被告人的最终认可。三是牢固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准确适用“疑罪从无”原则,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付某两兄弟贩卖毒品、李某非法持有毒品案,公诉机关指控弟弟所持毒品系从李某处购买,所依据的证据是付某两兄弟的供述,而李某称其毒品系从弟弟处所购买。表面上看是二人共同指认一人,但付某两兄弟系亲兄弟,所作供述对李某证明力较低,而李某和付某两兄弟之间的供述相互矛盾,且都无其他证据相印证,因此该指控不具备唯一性和排他性,我院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遂作出“对该指控,因证据不足,不予认定”的判决,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继续推进量刑化试点工作,努力实现量刑的公正与平衡。严格依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对被告人进行量刑,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今年审理量刑规范化确定的15类案件过程中,严格依照量刑指导意见,对被告人的刑罚实行“精确计算”。严格按照程序确定被告人的基准刑,然后运用量刑情节调节相应比例,同时比照我院审理的其他类似刑事案件的量刑标准,均衡、精确地计算出被告人的量刑幅度,依法作出公正裁判。

在履行审判职能的同时,刑事审判积极探索参与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执法与普法并举,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刑事审判主动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对当事人提出的各种涉案疑问耐心解答,对释疑工作不走过场、不推诿敷衍。通过向被告人解释说明法律政策规定,正确引导、教育、敦促被告人认清危害,消除侥幸心理。使其认识到通过上诉规避投监服刑的危害,督促其悔过自新,认罪服法,合理行使上诉权。今年1至11月,我院刑事判决生效案件仅上诉1件,为历年最低。加大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努力取得刑事审判和附带民事调解双效果。如审理的李某故意伤害一案,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比较严重,调解数额差距很大,尤其在被告被羁押的情况下,更是难以达成一致意见。该案承办法官把握时机,在开庭前反复做被告人家属及被害人的工作,耐心释明法律,并建议双方权衡利弊,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开展司法建议,推动社会管理。今年我院共发出司法建议两份,并得到了相关单位的高度重视。如审理的李某贪污一案,针对该案中暴露出湖北省养老保险局在单位医疗费报销、养老金、遗属生活费发放中存在的漏洞,在案件审结后及时向该局发出司法建议。该局领导专门就此来我院进行专项调研,与我院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社保基金和医药费报销的管理,加大事后的监督和检查,避免国有财产的损失。邀请参加庭审旁听,与服务对象单位联合构筑预防职务犯罪的“笼子”。如在审理彭某等四人贪污案中,考虑到这四件案件不仅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而且社会关注度较高。我院主动对外公开案件的全部审理过程,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打造公开、公正的法院形象。宣判当天,除被告人亲友外,荆门、襄阳地区的许多铁路单位的领导组织重点岗位的人员参加了旁听,对广大铁路职工进行了一次职务犯罪的普法教育,不仅满足了广大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而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增强司法为民意识,积极探索民事审判工作的新途径,尽力满足企业和人民群众对铁路法院的新需求、新期待

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44件,诉讼标的额680万元。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43件,适用率98%,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1件。全年已审结44件,结案率100%,结案方式为判决8件,调解34件,撤诉2件,案件调解撤诉率82%。

把握诉讼趋向,保障铁路合法权益。往年民事诉讼案件都是铁路企业当被告多,在今年受理的民事案件中,涉铁合同案件和铁路运输财产损害案件占有相当的比例,铁路企业也能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武汉铁路局诉田某及某保险公司的铁路运输财产损害一案,被告田某所驾车辆因车辆原因坠入铁路运输线上,致使铁路供电设备损坏,运输路面毁损,铁路运输被迫中断近两小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武汉铁路局起诉到我院要求田某及某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经过庭审,被告某保险公司提出,铁路运输设施的抢修应由具备专业资质的抢修部门处理,而不应由武汉铁路局内部部门处理,同时武汉铁路局出具的损失数额为内部计算,并没有经过价格鉴定部门鉴定,因而不能客观的反映损失大小,故申请驳回原告诉求。该案的承办法官通过调查走访得知,国内尚无具备专门铁路运输设施抢修资质的社会部门,只有铁路运输企业内部有相应的资质与抢修能力。并且事故发生在铁路运输线路繁忙的春运期间,只有迅速抢修才能避免损失进一步的扩大,而且武汉铁路局所起诉的具体损失仅限于当时抢修时的实际工费及材料价款。我院通过详细说明,析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武汉铁路局最终挽回了9万余元的损失,此举切实保障了铁路运输企业利益。

创新调解方式,进一步提高调解力度。我院民事审判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把强化调解与做好当事人思想疏导工作结合运用,促进民事调解效率,全年案件的调撤率达到82%。首先,民事庭深化诉讼调解是最理想法律手段的认识,切实把调解作为首选结案方式。其次,坚持把庭前调解、庭内调解、庭外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实现全程调解、全员调解,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再次于调解工作实践中,讲究调解艺术,穷尽调解手段,在工作中摸索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尽力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如邓某诉东风汽车公司铁路运输处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该案存在后续治疗费、假肢费及假肢维护费均尚未发生却数额巨大的问题。为了破解问题症结,承办法官数次来到邓某家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邓某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并通过邓某亲属及社区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思想疏导,最终该案顺利调解。

转变审判作风,深入现场办案,就地化解矛盾。民事审判工作我们认真学习“马锡五审判方式”和最高院推广的“枫桥经验”,切实转变办案作风深入实地、现场办案,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如审理的十堰东风汽车专用线3起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该类案件双方当事人虽然对受害人是被火车致伤的事实均不持异议,但对事故现场与事实认定却纠缠不清。如果对这些看似与案件事实无关的问题不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必然会影响到调解或者是判决的效果,即使是案件结案也无法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为此,我院采取深入案发现场,“实景”办案,一方面是让办案法官熟悉环境,了解当事人纠缠不放的原因;另一方面现场推演便于法官析法说理,让双方当事人都能跳出以我为中心考虑问题的模式,从情、理、法多角度来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最终达到当事人服判息诉的满意效果。通过现场办案,既使双方当事人逐步统一观点,提高认识,清楚了解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法官也拓宽了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的方式和方法,为今后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了经验。

(四)适应新形势,树立新理念,力促执行和解,确保办案效果

一年来,我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件已全部执结,结案率为100%。其中租赁合同纠纷1件(旧存),房屋租赁合同纠纷1件,所有权确认纠纷1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件,继承纠纷1件,执结标的额137万元,执行和解1件。

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判工作成果的最终体现。因此,必须不断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以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维护社会的稳定。如中铁某公司与某物流公司租赁合同一案,中铁某公司要求某物流公司将其位于襄北的场地及附属设施恢复原状返还给该公司。立案执行后,我院在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发现,申请人所要求恢复原状的土地上已矗立起几座高高的设备,场地内机器轰鸣,工人们正在工作岗位忙碌。由于该企业是当地高新区政府招商引资的项目,在其租赁期间共投资1500多万元增加设备,而且机器设备是多人合伙投资的,关系到许多家庭的生存,如果强制执行撤除的话将导致多个家庭无法生存,当生存得不到基本保证时,势必引发被执行人不择手段和方式进行阻止或上访。面对这种复杂的局面,我院一方面对被执行人展开法制宣传,告知他们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必须坚决执行,不能让法律判决成为一纸空文,另一方面促成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坐下来沟通协商。在双方僵持过程中,我院从当事人有追求调解的愿望出发,往返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之间说服引导工作。多次邀约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都能接受的条件,重新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使这件有可能引起社会矛盾激化,影响安定和谐的执行案件得以圆满结案。被执行人十分感激地说:铁路法院名字上虽然姓铁,但在执法上却是客观公正和依法办事,真正体现执法为民。

(五)全面加强审判质效管理,健全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完善案件质量监督评查

一年来,我院共评查各类归档案件115件,发评查通报3期;评查生效裁判文书93份,发评查通报3期;裁判文书上网54件,发审判绩效考核指标情况通报2期;预检各种裁判文书102份;全年司法统计无重大差错。在宣传工作中,共制作宣传橱窗3期;在报刊、网络发表文章10余篇。

为全面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审判效率和执行工作到位率,我院根据《全省法院开展三类案件评查活动的实施方案》和《三类案件质量评查指导标准》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开展了三类案件的摸底,把三类案件评查专项活动作为常态化的工作。为确保专项评查活动取得实效,院党组高度重视,由分管副院长抓落实,多部门共同参与、协调配合,责任明晰、目标清楚。通过对“三类案件”的评查分析,发现我院在执法办案工作中的短板、找准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发挥审判管理纠错功能,切实解决影响审判质量的突出问题,促进案件质量不断提高。同时,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案件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实现案件质量源头治理,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努力使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和法院队伍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一是强化目标管理,突出工作重点。把目标考核作为统领审判管理的总纲,把目标任务分解到职能部门。审判业务部门根据分解目标制订具体的实施步骤,形成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务实高效的工作模式。二是深化精细管理,落实工作细节。审判庭以“精”为目标,将每起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以“细”为要求,严格按照审判管理流程、案件管理规定细化执行,精益求精把控案件的每个细节。通过开展审判管理工作,把牢最后一道防线,避免因疏漏引起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合理怀疑,影响司法公信力。三是坚持制度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审管办加强“无缝隙”管理制度的构建,用制度来管理。从制度建设入手,提升管理的科技含量,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较强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推行目标管理、落实计划管理、实行重点管理、加强制度管理等方法,实现管理科学化。四是完善规章制度,狠抓督促检查。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适时对管理制度做出立、改、废工作,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流程管理、审判事务管理、责任倒查追究、民意沟通等制度、机制和措施,变人管人为制度管人。通过构建科学的内部管理机制加之对司法审判权力运行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控制,使我院审判工作进入有序运作的轨道。

(六)创新完善审判监督机制,推进法院信息化工程建设

我院认真落实评查工作制度,对评查的内容、标准、要求和评查工作所要达到的目标、效果组织各庭进行专题培训。评查中做到“三不”,即不走过场、不怕得罪人、查出问题不放过。坚持全面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内容上不留“空白”。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环节和重点案件,比如涉诉信访案件、发改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等,进行重点检查。在评查方法上,坚持查与评相结合,力求查得准确,评得到位。对检查出的问题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总结案件审理中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裁判文书上网是司法公开的关键,是回应社会司法需求,强化司法公信的重要举措。为了确保裁判文书能够经受起社会的审视和检验,我院一面加大对上网裁判文书的审核力度,一面以会代训,督促指导提高文书制作水平,提升司法能力。根据省院要求,在内网上安装文书信息屏蔽系统的当天就组织业务庭相关人员进行了使用方法的培训,保证各业务庭都能熟练上机操作。一年来,我们根据省高院的统一规范要求,对所有应上网的文书全部进行了上网发布,没有出现不良反应,努力实现以公开促公正,防止审判权在暗箱中操作。

在信息网络管理方面,一是加强对全院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及机房服务器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了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二是新增安装了文书信息屏蔽系统、档案(公文)管理系统、票据管理系统等若干款新软件。及时对各类软件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并加以解决。三是落实本院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和文书文稿的上网发布工作。加强对各类文书、文稿的审查校验,确保了不带错上网。

三、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率,做到落实服务保障有力

(一)抓好法警正规化建设,为审判提供有力保障

为防止庭审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意外情况的发生,针对司法警察的工作特点,按照最高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规则》的要求,我院坚持“安全第一、安全至上”,从提押、庭审、还押重点保障环节进行了行之有效的强化和改进,确保庭审安全。

同时,在总结以往车辆使用管理的经验上,本着降低车辆使用成本、合理派车、保证车况良好、加大车辆使用可靠性的原则,严格落实院车辆管理办法。一是完善车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每月对车辆使用经费等数据,精确的进行统计汇总。二是结合最高院、省高院关于车辆使用方面的通报,强化对法警进行安全教育,实现全年安全行使近12万公里无事故。三是根据全国法院对警车使用的专项治理活动,狠抓警车和公务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和乱停乱放,保证下班时间和节假日警车停放归位。

(二)落实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日常工作有序运转

提高公文办理效率。全年,印发院文件15份,工作简报15期,召开院务会议 23次,院长办公会议3次,收转传真72次,传阅文件45批次,没有发生泄密和文件丢失现象。

严格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堵塞财务漏洞、杜绝司法腐败,对各种报销单据严格把关,做到手续齐全,符合相关规定。保证了法院办公办案全年正常支出和人员差旅费报销需要,为法院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后勤保障。

立足为审判工作服务,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档案借阅登记制度,坚持“从严管理、严格手续、方便使用”的原则,在案卷归档、借阅、调卷等工作中严格手续,认真登记、造册、归类,按照上级的要求和正规化管理的标准,切实做好档案管理工作。针对案件评查活动中卷宗纠错不规范情况,办公室会同审管办及时制订《档案管理补充规定》及时堵塞漏洞。全年,我院接待外单位借阅案卷45人次118案226册;本单位借阅案卷23人次98案207册;文书档案3人次3件;接收诉讼档案共计110案382册;填写、整理被告人卡片88张。

厉行节约,控制成本。加强日常水、电、气及办公用品等日常动态控制,降低支出成本。对于设备维修、办公用品发放、印章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认真做好申请和报修手续,设备故障得到及时处理,保障了我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不足之处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存在的不足之处:一是少数干警对政治业务学习不够重视,学习流于形式,人才队伍建设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审判工作要求;二是少数干警责任心不强,工作中得过且过,裁判文书、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在按照法院正规化建设要求,我院的部分基础设施和设备没有达标,需要得到上级的进一步支持;四是干警的工作作风和危机意识有待提高,法院工作还没有很好地与地方融合;五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问题的整改和制度建设还没有到位,对干警的思想教育和法院廉政建设不能放松。

站在铁路运输法院新的历史起点上,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中,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改革中前进,在发展中提高,为保障铁路大动脉的安全稳定畅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铁路法治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一四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