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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投诉
问题类型:
民事
【信件内容】
投 诉 我与襄州区惠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案于2021年12月26日被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认为金域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依据的病历资料不全,发回重审重新鉴定。发回襄州法院后,承办法官何峰没有审查病历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仍然采用原一审的不完整病历资料作为鉴定材料,并组织双方当事人申请鉴定。被告惠民医院申请重新鉴定后,于2022年8月29日被鉴定机构退案。2022年9月13日徐鸿进庭长短信告知原告马上要出判决书,2022年10月13日徐鸿进庭长再次短信告知原告快出判决了,2022年10月21日承办法官何峰短信告知原告最近就要判决。但是至今原告也没有收到判决书。请求法院领导同志能高度重视当事人所反映的问题,并要求何峰法官针对本案尽早作出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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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李青英
发信时间:
2022/11/5 7:24:13
【信件回复】
关于鉴定的意见,你须向审判法官提出,审判法官会依法处理,对正在审理的案件,他人依法不得过问。已经联系承办法官,告知其依法及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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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
2022/11/8 9:2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