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能让裁判文书带病出门
随着“三评查”活动的不断深入,我院将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与提高审判人员的素质和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紧密联系起来。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仍有个别裁判文书制作要求不严,成文的质量不高,与其应有的严谨性、准确性、规范性、权威性显得极不相称。
法院裁判文书是保障法院准确合法行使审判权,处理诉讼案件的必要工具。但是种种存在质量问题的裁判文书,不仅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的甚至失去了对当事人的约束力而成为一纸空文,损害了法院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所以,法院审判的目的是靠裁判文书来实现的,出现一些有问题的法律文书,法律的原则和目的就不能真正实现,法律的权威就不能体现。因此,法官都要提高对裁判文书重要性的认识,只有高度重视裁判文书的质量,才能使裁判文书发挥应有的功能,才能提高人民法院的公信力,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社会形象,法院也才能借此营造更加优良的司法环境。
院党组一班人认为:作为基层法院,必须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为突破口,不断改进方法,积极创新举措,狠抓责任落实,努力提高裁判文书整体质量,让每一份裁判文书都能得到公众认同,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为此,院党组要求一是全体办案法官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要将“提升办案质量”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上狠下工夫,把规范裁判文书制作作为树立法院公正司法形象、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工作来对待,强调法官要在办理好案件的同时,坚决杜绝因裁判文书质量损害法院形象和司法权威问题的发生。二是狠抓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标准。对照省高院制定的标准修改完善了《裁判文书评查规则》等规定,对裁判文书的制作标准、技术要求、制作流程、评查办法及责任承担等作了详细规定。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兼顾,积极引导法官加强对裁判文书格式内容的学习,以“法官教法官”、“师傅带徒弟”的形式进行裁判文书制作的培训,强化了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强化管理责任,明确法律文书签发权限。每份裁判文书拟稿人必须进行初步审核并签名,再由业务庭庭长、分管领导进行审签,所有判决书由分管副院长亲自审阅。四是进一步抓好裁判文书评查,注重细化措施,完善裁判文书评查机制。把裁判文书评查纳入日常管理,坚持全面评查,采用普查与自查相结合的评查方式,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承办人进行整改。审管办对裁判文书评查情况进行汇总,对评查出来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进行整改:对评查出来的个性问题,组织干警学习讨论,反思原因,提高法律素养,夯实语言文字功底;对存在的共性问题,通过审判执行人员会议集中分析、讲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召开座谈会,对法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提升制作裁判文书能力。
目前,决不能让“带病”的裁判文书出门,已经成为襄铁法院党组一班人以及全体法官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