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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执行赢理解 妥善腾退促和谐

时间: 2019-06-24 11:32 来源: 执行局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襄阳房建生活段诉杨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判决解除双方的房屋租赁关系,杨某于30日内腾退涉案房屋。判决生效后,杨某未履行房屋腾退义务,并向省高院申诉被驳回。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襄阳房建生活段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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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人员经了解核实,该系列案执行标的涉及16间房屋、1个酒店和432平方米站前广场的腾退,被执行人杨某在经营期间将房屋对外出租,入驻各类商户8家。商户得知要强制执行后,纷纷向执行人员表达诉求。由于案情复杂,案件涉及人数众多、牵扯利益较大,如不认真谋划、妥善执行,极易激化矛盾,引发群体信访事件。

案件立案执行后,院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指导案件的执行,具体承办案件的执行人员一方面将“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执行理念贯穿整个执行过程,先后多次勘验现场、摸排情况、询问商户、听取诉求,充分掌握第一手信息,明确执行双方的对抗点与风险点,不断研究完善执行方案;另一方面将执行阵地前移,统筹谋划强制执行应对准备工作,并与民事审判庭、法警队紧密协作配合,积极推动案件的执行,并避免后续产生强烈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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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将普法宣传与执行腾退相结合,对商户集中进行释法说理,剖析要害,说服教育绝大多数商户配合法院腾退工作,并督促申请执行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襄阳房建生活段与商户及时进行洽谈,签订商铺租赁协议,保证商户正常的经营活动。与此同时,执行人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杨某及其委托代理人,督促其认清形势,被执行人从最初的抗拒执行到后期主动配合法院,完成了所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腾退工作,该系列案得以顺利执结。

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在该系列案执行过程中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认真听取诉求,妥善协调处理矛盾,钝化社会对抗,最大限度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工作得到了各方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