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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便民动真格 上门立案解民忧

时间: 2017-04-14 17:59 来源: 立案庭

立案法官与派出所所长商讨做好铁路专用线附近居民的法制宣传工作_副本.jpg

“感谢铁路法院法官,原来以为我这种情况立案会很麻烦,没想到这么简单就完成了。”家住宜城市某村的原告感激地说。

413,我院立案庭法官驱车五十多公里,来到宜城市原告居住地上门立案,用便捷的司法服务为当事人带去了春日里的暖阳,受到当事人称赞。

201612823时,天黑雾大,原告及妻子在驾驶汽车通过宜城市某镇铁路专用线上无人道口时,汽车中后部被一正在倒车入库作业的油罐列车尾部撞击,翻到在田间报废,幸无人员伤亡。后经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原告反复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和法院协调,均被告知没有管辖权。问题久拖不决,矛盾激化升级,险些发生威胁油库安全的冲突事件。

近日,原告电话求助我院立案庭,立案法官当即告知这是一起典型的铁路运输财产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应当由铁路法院管辖。为了平息矛盾,立案法官一方面稳定原告情绪,告知案件可以尽快受理;另一方面迅速与被告联系,了解案情,做诉前调解工作。由于事发在深夜,缺少目击人,双方对于案发经过和车辆毁损状况存在较大分歧。为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将司法为民便民措施落到实处,立案法官决定亲赴事故现场,上门立案、就地调解。

立案法官在案发现场主持调解_副本.jpg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奔波,来到案发地点,立案法官与原、被告共同查看了事故现场,初步还原了案发经过,查看了毁损事故车辆,并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不知不觉中,时间已到下午两点,原告逐渐从我是弱者如果不赔钱,就通过极端手段“私了”,转变为相信法院、服从法官的公正判决;被告从坚持无责,转变为认清自己的管理职责。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希望在法官的主持下化解矛盾,但最终因为被告住所地在武汉以及油库负责人权限等问题,调解未果。立案法官不顾饥饿和疲劳遂当场为原告办理了立案手续。将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相关立案材料送到原、被告手中,避免双方再次奔波,并告知立案后仍可以随时与法官电话联系进行调解,以减轻诉讼负担。最后,原告感叹说:“由于不懂法,自己反复走了很多弯路,没想到事情原来这么简单。”

为了避免同类案件当事人再次遇到“告状无门”,立案法官又带着铁路法院管辖规定、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司法确认须知等相关诉讼指引材料立即转赴该镇派出所,主动与其联系,共同商讨做好铁路专用线附近居民的法制宣传工作。该派出所所长表示,近年来,由于铁路封闭式管理,很少发生铁路交通事故,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很多年轻干警的经验不足,今后一定配合铁路法院,做好辖区内公民的有关铁路运输人身、财产损害案件的法律知识普及工作,引导当事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图一为立案法官与派出所所长商讨做好铁路专用线附近居民的法制宣传工作;图二为立案法官在案发现场主持调解。)

(摄影 梁辉 程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