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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铁法院审理首例刑事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案件 并发出第一份格式化刑事判决书

时间: 2019-07-19 14:12 来源: 刑事庭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法槌敲响,7月19日上午,被告人杨某涉嫌盗窃一案,在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庭内,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亚平独任审判,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快速审结一起盗窃罪案件,从开庭到宣判仅用了6分钟。该案系襄铁法院首例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审结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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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案件繁简分流,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明确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列入刑事审判的法定程序。为准确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襄铁法院结合审判实际,迅速制定了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决定书、表格式刑事判决书、简化后的庭审提纲等制式文书,提前做好了该类案件的审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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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察院起诉阶段,杨某认罪认罚,并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字。起诉至法院后,承办法官在确认认罪认罚系被告人自愿,且其愿意缴纳罚金的基础上,请值班律师为其提供了法律帮助,确保被告人知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依法简化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当庭宣判后即向被告人送达了第一份格式化、填充式判决书。该份判决书分为公诉机关、被告人基本情况、公诉机关指控情况、被告人认罪认罚意见、判决理由、法律依据、判决结果和权利告知等栏目,承办法官仅需根据案情将相应内容精简后填写,有效缩短了法官制作判决书的时间,缩短了刑事速裁案件的审理周期。案件实现了当天受理、当天开庭、当庭送达、当天结案,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近年来,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和新类型、复杂疑难刑事案件增多的情况下,襄铁法院积极推行刑事案件审理繁简分流、分类办理。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且有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轻微刑事案件,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推动构建轻刑快办工作机制,目前已有12案适用轻刑快办机制。同时,积极探索认罪认罚速裁程序,采用格式化文书,减轻诉累、提高诉讼效率,让轻刑快办和速裁程序变成“动车组”,进而分流案件、缓解办案压力,节省更多的司法资源来处理疑难案件,以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