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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审委会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

时间: 2018-09-20 16:17 来源: 审管办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襄阳铁路运输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精神,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该院及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强化领导、统筹安排、多措并举,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9月19日,该院召开审委会,研究出台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实施意见,对下一步扫黑除恶工作作出安排。此次会议特别邀请了襄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倪勇毅列席会议,这也是该院自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首次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徐亚平传达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定》,刑庭庭长、审委会委员金红介绍了该院《关于学习贯彻<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的具体内容,并提交给审委会讨论。审委会委员一致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司法机关的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实施意见》确定了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机制、工作举措等,内容全面具体,有利于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对相关审判工作也具有指导意义。审委会委员一致通过了该《实施意见》。

检察长倪勇毅认为,该院出台《实施意见》很及时、很必要,感谢法院邀请列席参加审委会。倪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加强法律监督的重要制度设计,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应加强与法院的协调配合。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二是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在涉黑涉恶案件,掌握政策、适用法律方面的沟通与协调;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四是在挽回损失,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方面加强协调互动;五是在法律法规学习、办案经验交流方面加强协调互动。

党组书记、院长、审委会委员申清指出,倪勇毅检察长列席本院审委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在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法院和检察机关都要忠诚履行职责,严格司法标准,努力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政策性、法律性强,时间跨度长,工作标准高。人民法院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确保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要以这一次传达贯彻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出台本院的《实施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化措施,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