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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功调处一起故意杀人刑附民案件

时间: 2019-07-29 18:56 来源: 刑事庭

近日,我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在审判实践中,对照初心使命,对照“案件办出来没有”“队伍带好了没有”“经验创造了没有”基本工作要求,把打击刑事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初心与使命和当前我院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树立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谐办案意识,成功调处了一起故意杀人刑附民案件,既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又为案件裁判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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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底,我院受理襄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龚某故意杀人一案,龚某因工作调动原因与其领导游某发生矛盾,气急之下拿起事先购买的菜刀对游某的头、颈部连续砍杀13刀致游某伤残。我院受理案件后,游某随即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龚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8万元,并且明确表态不接受调解,也绝不会谅解龚某的犯罪行为。收到诉状后,合议庭通过认真地分析研判,认为双方当事人的积怨很深,如果简单的一判了之,会使双方的矛盾更加激化,可能造成新的社会矛盾,埋下新的社会不稳定隐患。为了有效化解双方矛盾,合议庭决定充分发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功能,找到一个让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促进双方冰释前嫌,争取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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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游某多次接触后,合议庭逐步找到了游某的心结所在,遂有针对性地展开工作:一方面对龚某宣讲法律,让其真正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从内心真诚认罪悔罪;另一方面安排双方见面,让龚某当面向游某认错,以早日打开心结。庭审后,合议庭充分把握时机,在双方当事人及众多亲属均在场的情形下,做了大量耐心细致地调解工作,但因犯罪所造成的双方及其众多亲属的对立情绪很难化解,加之调解差距巨大,被告人家庭又确实比较困难,导致调解数次陷入僵局。合议庭的法官们没有气馁,反复站在双方的角度分析问题,释法析理,促使被告人龚某真诚悔过,在看守所中写下悔过书,其亲属当面向被害人及其亲属赔礼道歉,并当场拿出先行支付的55000元赔偿款表达诚意。经过不懈的努力,经过庭后近7个小时的调解工作,被害人游某的疑虑逐渐消除,最终接受了20万元赔偿款的调解意见,并大度地出具了谅解书表示对龚某的行为予以谅解。双方冰释前嫌,矛盾得以圆满解决,当事人及双方亲属当场感慨地说:“虽然我们是第一次走进法院的大门,但通过法官专业的职业素养和扎实、耐心的工作作风,让我们真正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故意杀人是恶性犯罪,矛盾化解难度很大,被害人亲属往往情绪激动,在审判之初对法庭询问是否愿意调解经常置之不理或当即否定,从而造成附带民事调解工作的被动。如何破解这一被动局面,是刑事法官不断探索和提升的审判实践技能。该案的圆满调解不仅避免了判决结案可能导致的双方矛盾对立情绪继续升级,而且双方的协商让步也为赔偿内容的实际执行扫清了障碍,免去了被害人空有赔偿判决而可能得不到实际赔偿金的无奈与担心,减少了申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切实让当事人感受到法院“司法为民”的情怀,真正做到“把案件办出来”,做到“不忘初心护公正,牢记使命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