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规划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文见今日四版),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为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意见》全文共计11个方面,涵括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干部管理工作,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等内容,体系完整,内容全面,针对性、前瞻性和操作性极强,是当前进一步做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就是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加强党对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上级法院党组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干部机制,充分发挥法院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服务执法办案,切实增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意识,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本领,努力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坚持“三化”建设方向,全面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提升司法能力,完善职业保障;坚持内涵式发展路径,以提升能力素质为根本,以优化队伍结构为要求,以加强科学管理为手段,努力提高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坚持改革发展创新,从审判实践出发,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就“三化”建设中的正规化建设,《意见》明确强调,要以分类管理改革为基础加强正规化建设。具体措施为: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审判机关特点的人员管理机制。明确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责权关系,科学确定职数比例和编制。强调严格法官准入条件,完善法官遴选机制,推进法官职务序列改革,完善书记员管理制度,规范司法警察职务序列管理,清理不合格人员。
就“三化”建设中的专业化建设,《意见》明确强调,要以提升司法能力为核心加强专业化建设。具体措施为:加强履职能力培训,拓宽交流渠道,加强多岗位、跨部门锻炼;注重拓宽人权保护、公共安全、社会管理、信息技术、舆情应对等知识领域,切实提高新形势下做好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建立培训需求动态机制。坚持分级分类培训。加强培训机构和现场教学基地建设,整合培训资源;大力开展网络教学、培训。健全教学师资库、精品课件库、案例库。
就“三化”建设中的职业化建设,《意见》明确强调,要以完善职业保障为重点加强职业化建设。具体措施为:推动完善职业保障政策措施,提高干警职业尊荣感;探索建立法官身份保障制度,确保法官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依法严惩暴力抗法行为;推动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工资福利制度,逐步完善和提高工资福利标准;加强职业风险保障,完善因公牺牲、意外伤害等抚恤救助制度。
《意见》还强调要加快“全国司法人才库”建设,力争2018年前培养审判业务专家、专家型法官3000名;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培养,到2020年培养“双语”审判人员15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