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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心得】做陈燕萍式的好法官

时间: 2012-09-26 10:20 来源: 研究室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计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要以陈燕萍为榜样,公正司法,认真履行职责,争当好法官,争创新业绩。谨以此文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随着各项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近几年来,法院系统不断涌现出群众满意的好法官典型,陈燕萍是其中之一。陈燕萍时任江苏泰州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阴园区人民法庭副庭长,扎根基层14年,情系百姓,无私奉献,模范履行人民法官的职责,共审理3700多起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引发上访。还有许许多多不为人熟知的法官先进典型,他们多少年如一日,执法如山,清廉如水,热情为民,拼搏进取,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作出了非常不平凡的业绩,成为全体法官和政法工作者的时代楷模。

人民法院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审判职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是惩治犯罪,整顿经济秩序,调解民事、行政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是建立一个有利于“两个文明”建设发展的法治环境的最终保障。为此,最高院把司法“公正与效率”确定为新世纪人民法院工作主题,要求各级法院不断加强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引导、教育、监督,使每一个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律,自重、自省、自强、自励,争当公正司法、廉洁奉公、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新时期的好法官。

争当群众满意的好法官,就要像陈燕萍那样严格执法。在办案中,敢于坚持真理,勇于坚持原则,做到权势压力下不怕,金钱名利前不动,亲情友谊上不惑。把公正司法看得比泰山还重,把提高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看得比就医还急,把坚守清正廉洁看得比生命还宝贵。要以公正、高效、廉洁的审判活动,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树立法律的权威,赢得人民群众对审判机关的信任和尊重。

争当新时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就要像陈燕萍那样热情服务。在法庭上,要做到法无远近亲疏;在法庭外,没有高高在上、生硬冷漠,而是耐心细致地了解当事人的想法和困难,积极真诚地帮助化解矛盾纠纷,并通过包括审判在内的全部活动,宣传法律,宣传公民道德,引导、教育人民群众做讲道德、守纪律、诚实信用、睦邻友好的模范。

我们要对照群众满意的好法官们的先进事迹,认真剖析自己,“三省吾身”、见贤思齐,以他们为榜样,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体现司法为民的要求,争当群众满意的好法官。我们坚信,新时期群众满意的好法官会越来越多地成长起来,涌现出来。他们和各行各业的先进模范以榜样的无穷力量,激发我们共同努力,推动时代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