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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铁法院妥善处置 一起当事人自残的执行突发事件

时间: 2020-12-28 09:27 来源: 执行局

近日,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在执行一起民事案件时,及时有效地处置了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以自残相威胁,妨碍执行工作的突发事件。

12月25日下午,襄铁法院将申请执行人某物流信息公司与被执行人某食品工业公司相关人员召集到法院,协商推进案件执行。根据申请执行人的要求,准备前往被执行人经营场所进行调查。正欲驾车前往时,被执行人某食品工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突然倒地,阻止车辆驶出,喊道“我不想活了,我不活了”,随即起身一头撞向旁边的电动伸缩门。执行局副局长赵军及在场的法警、安保人员迅速将王某控制,制止了王某的自残行为。同时,马上向院领导汇报并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在确认王某没有受伤的前提下,执行法官将王某带回法院进行训诫,并耐心向其宣讲法律,晓以利害。在执行法官的教育下,王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主动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在处置此次突发事件过程中,执行法官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各部门反应迅速、协调配合,始终把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时刻保持高度警戒,使得该起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此次突发事件的处置,充分体现了襄铁法院全院“一盘棋”意识,展示了该院干警良好的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