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基层法官候选人戴蓉同志事迹
戴蓉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不论在何工作岗位,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对待工作,注重加强政治理论业务学习,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公正司法的政治信念,用自己富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组织的认可和群众的信任。
注重调解促和谐
该同志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坚持规范办案程序,公正实体审判。对于主审的每件案件,从不简单地坐堂问案,而是全面掌握案情,理顺法律关系,找出各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常深入纠纷的第一线,矛盾的始发地,接近案件事实,切实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审理一起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开庭前,她与合议庭成员一起,亲自到事故发生地查看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庭审中正确引导当事人出示证据,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并适时诠释铁路相关法律法规,原告在宣判前放弃了对某铁路局的诉讼请求;而该铁路局按路外伤亡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给予原告2.7万元医疗费用的补偿,使得这起索赔数额高达57万元的路外伤亡案件最终得到妥善处理。
作为一名法官,如果简单地就案断案会减少许多的工作量,但却不能弥补受伤的情感,甚至会恶化当事人间的感情。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余年,该同志对民商事审判中的“案结事了”有了更深刻的体验,认识到只有事了才能真正案结。为此在民事案件审理中特别是涉及民生的案件,她注重加大调解工作力度,运用庭前调解、庭下调解与“背靠背”调解等方式,把握时机切入调解。她用朴素的言谈情感、真诚的沟通交流拉近与群众的心理距离,以自己的经验通过询问、释明等方式引导当事人表达自己明确的诉求。对她来说,多跑几次路、多说几句话没什么,只求能给当事人排忧解难,让群众在严肃的法律面前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虽然铁路法院的案件数量受到其管辖范围的影响,但作为一名专门法院的基层法官,其所审理的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95%以上,并做到了无一错案,无一投诉,而且大部分的调解案件她都及时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2005年3月,该同志参加了某铁路工程公司破产案件的审理中工作,该案件是该院建院以来受理的唯一一件破产案件,没有审理破产案件的经验。但该同志与合议庭成员一起,从前期的债权申报、登记,到账目的审核,债权的确认,再到破产宣告,在长达一年多的审理时间里,共制作各类法律文书达几十种,向一百余位当事人送达各类法律文书,装订卷宗材料达八本。通过艰辛的审理工作,最终依法裁定债务人宣告破产,破产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且没有发生任何信访问题,有利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在搞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该同志注重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加强审判调研工作。其根据主审的案件撰写的案例“第三人受损,第三人赔偿”曾被《法制日报》、《湖北日报》刊发。之后撰写了货运涉法论文、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方面的论文及案例分别见诸于《郑铁法学》、《铁路与法》等刊物,通过自身办案经验的积累来促进业务水平的提升。
利民便民树公信
2009年元月该同志调入立案庭主持工作,当时立案庭只有二、三名同志,且先后有两名同志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每年都有一段时间脱产学习,常常只有她一个在岗,对于比她年轻的同志上学深造,为着法院长远发展,她没有怨言,承担起庭内所有的事务。立案庭处于审判流程第一环节和窗口,涉及立案审查、流程管理、文书送达、案件诉讼费用收缴、信访接待等,她做到事无巨细,有条不紊,认真审查立案材料,将适格的纠纷纳入司法解决的范围,发挥立案工作的“关口”作用。坚持立案便民原则,简化立案审批环节,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强化诉前导诉,减少人民群众因基本的法律和诉讼知识欠缺而产生的立案难、诉讼难的现象。在立案庭工作的近四年里,她与庭内同志一起收立的各类案件做到了法定期限内立案率100%,立案变更率为零,均达到省高院审判绩效考核指标要求,没有发生一起因立案环节而引发的不良反映。在信访工作中,该同志始终把握“法院信访无小事”,以热情的态度接待每一位来诉来访群众,耐心听诉,用心解答,并针对不同情况进行答复处理,诚心实意为民排忧解难,并做好服判息诉的劝导工作,最大限度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司法权利。
针对铁路法院商事纠纷案件大幅度减少,而婚姻家庭纠纷及民间借贷等传统民事纠纷较多的情况,为了避免这些难以化解和容易引发矛盾的纠纷进入诉讼程序,该同志利用立案窗口“第一时间接触当事人,第一时间了解案情”的优势,正确把握能动司法理念,利用司法指引的职能,积极探索诉前调解,对这类纠纷在立案审查阶段就开始调解,力求将矛盾化解在立案前。在立案庭工作期间,她共办理诉前案件16件,调解成功13件。这种未进入诉讼程序就化解矛盾和纠纷的方式,虽然对法官而言,增加了的工作量,但对涉及亲情关系的案件避免了双方当事人因对簿公堂造成亲情割裂或者家庭不和谐,很好地发挥了诉前引导作用,减少了后遗症,促进了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如一起路内职工之间的家庭纠纷,年近七旬的老退休职工委托律师递来诉状,起诉儿子霸占老两口的房屋且不尽赡养义务。该同志审查诉状后,立即找老人的儿子了解情况,其子所说事实情况与诉状有出入。面对截然不同的两种说法,她感到如果冒然立案,在审理过程中肯定会引起家庭矛盾升级,于是多次约见双方面谈进一步了解详情。得知纠纷的由来因长期的家庭琐事和双方之间的误会引起,造成老人在外租房居住,双方矛盾积怨很深。又分别与双方做思想工作,劝导老人念及亲情,以家庭和睦为重;责成其子依法尽到赡养责任,多关心照顾老人。通过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其子将房屋腾出,把钥匙交到了法院,她和庭内同志一起顶着酷暑,将钥匙送到了老人手中,老两口对法院的诉前调解工作非常感谢。
2012年8月,该同志接待了一位来自河南淅川的老人以遗属身份想通过诉讼要求武汉铁路局某段支付其抚恤金。当时正值酷暑天气,老人远道而来十分疲惫,她一边倒水招呼老人坐下认真听其陈述,一边对其递交的诉状进行审查。经审查发现老人的诉求并不属于该院管辖范围。但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为此事已奔波多年却没有结果,于是想通过诉讼外途径为老人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她当即电话联系了相关单位,在说明情况后,建议该单位在核查清楚情况后及时与老人沟通,争取协商解决此事。此后,她又多次电话与该单位劳人科负责人联系,督促该单位将老人反映的情况核实清楚后及时举措,尽快帮助解决问题。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近三个月的反复做工作,该单位终于就此事与老人达成书面和解协议,该单位即时起每月给付老俩口每人抚恤金416元。至此,这起让老人奔波了长达六年的抚恤金纠纷最终得以圆满解决。为此,老人专门写来感谢信,对她想方设法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的努力致谢,对法院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予以高度评价。
打击犯罪保平安
2013年9月该同志奉调刑庭主持工作,这对毫无刑事审判实践经验的她来说,无疑是个巨大挑战。她深感责任重大,没有退缩,迎难而上,从到看守所会见被告人、送达起诉书,旁听庭审、制作裁判文书等基础工作做起,掌握刑事审判工作程序、适应岗位要求。除了主持庭内工作外,她将主要精力放在审理好每一件案件上,要求主审人庭前仔细阅卷,制定周密的庭审提纲,庭后认真组织合议庭成员评议,切实发挥合议庭作用,做到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确保案件质量。认真落实“全国六刑”会议精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铁路运输秩序、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以及贪污贿赂等刑事犯罪活动,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既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又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消除积怨。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严格依照量刑指导意见定罪量刑,切实把握好量刑的公正与平衡,发挥刑事审判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主动做好庭审释法、判后释疑,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今年5月,该同志参加合议庭审理的邓某某等22名被告人结伙盗窃铁路运输物资案件,通过深入案发现场就地办案,到当地政府基层组织实地走访调研,仅用三十多天就顺利完成了这起被告人人数众多的盗窃案的审理工作。对该案的审理情况,楚天都市报、襄阳电视台等媒体及时进行了报道,并有凤凰、新浪、腾讯等多家门户网站进行了转发。案件审结后,及时组织针对该案审理所暴露出的当前农村留守妇女犯罪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究,向有关组织发出司法建议书,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很好的法律、社会和政治效果。
清正廉洁严执法
该同志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坚守法官的职业道德,恪守廉洁自律不谋私。坚持一言一行从严检点,从高要求。严格自己的业外规范,时刻注意检点自己,不做有违道德和法律之事,不做违反党纪政纪的事,自觉维护法官形象。在今年审理的22名被告人的盗窃案件中,本案的第一被告人是案发村委会主任的亲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他多次发信息请求该同志对其从轻判处,她对村委主任严辞予以回绝。她认为作为法官,必须坚守法律底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最后对该被告人依法判处实刑,该村委会主任也表示理解。面对经常的说情、吃请,她做到坚持原则,杜绝任何不良反映。
身先士卒带队伍
自从担任部门负责人以来,该同志把自己定位于部门工作的领头羊,深知“上有样子,下才有影子”的道理,时时处处严于律己,为全庭同志做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事,自己带头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事,自己带头不做。从不搞特殊化,不计较个人得失,以团结带队伍。把讲奉献、讲团结作为为人做事的信条。工作中坚持以大局为重,勤政务实,实干在前,严格按照组织原则、工作规则办事,真抓实干,少说多干。
作为一名女法官,除了工作,还要承担家务和照顾好孩子,兼顾家庭与工作两者间的平衡确属不易。该同志始终以工作为重,服从组织安排,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在民事庭工作的十一年里,她除了办案,一直兼任内勤工作,克服了许多家庭困难,处理好了办案、内勤和家务三方面关系。2008年上半年院里安排她到省高院立案庭住勤三个月,她非常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在住勤期间,参与了900余件申诉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从案件信息录入、法律文书的填发、送达以及申诉申请人的接访工作,都做到认真负责,踏实工作,得到了省高院立案庭领导的肯定。在近二十年的法官职业生涯中,该同志以朴实的人格品质、良好的业务素质、踏实的工作作风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一名新时代女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