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月16日下午,院党组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了《中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七项制度,院领导、副县级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及各支部书记参加了本次学习。
通过学习,每名与会人员结合思想、工作实际谈认识、谈体会,一致认为要自觉遵守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院党组书记、院长申清做了总结发言,对加强院党组各支部政治学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这些制度的出台,是省高院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作为省高院的直属单位,我们要结合本院实际,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第一,要养成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活习惯,增强行动自觉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是解决党内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院领导、各支部以及全体党员都要严格遵守执行,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第二,从“三会一课”制度抓起,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是党内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最基本形式,必须把“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好。同时要抓好党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要把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同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结合起来,通过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达到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第三,坚持以上率下,党员干部要带头参加党内组织生活。院领导要严格执行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带头讲党课,加强对全体党员党章党规、党性、党纪和党的知识教育。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全院党建工作负责,支部书记要对本支部党建工作负责。
总之,通过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每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我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