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法官“以案说法” 诠释基层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实践
12月20日下午,襄阳铁路运输法院今年第四期法律讲堂活动如期举行。
此次法律讲堂采用“以案说法”形式进行,由田发雁、程隆、许伦翔三位法官主讲。三人分别就电信诈骗案、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国家赔偿案等首次审理的新类型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办案体会等方面进行了生动、全面的讲解。既体现了在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新形势下,法官独立自主对案件作出裁判的原则,又体现了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对法律的理解与适用的审慎态度和精准把握。在课后的提问讨论环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亚平通过向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出思考题的形式,鼓励大家开动脑筋,分析思考总结办案经验;党组成员、副院长戴蓉强调遇到疑难复杂案件要通过召开专业法官会议等形式,互相学习、共同提高。旁听人员也积极向讲课法官提问,参与互动。现场气氛热烈、讨论充分,进一步加深了参会人员对疑难复杂案件审理工作理解和认识。审委会专委汪四虎在总结点评时肯定了本次法律讲堂开展的积极意义,讲课法官在毫无经验可参照的情况下,能顺利的办好各类疑难复杂案件,离不开审判团队乃至全院干警的支持,也离不开多年办案经验的积累。从案件审理中归纳总结经验做法,是一个专业法官的素养和责任,也是该院深入贯彻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制度的具体要求。
活动结束后,与会干警纷纷表态,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和办案水平,自觉践行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各项要求,多办案、办好案,多出精品案,以优异成绩迎接即将到来的2019年。
田发雁法官
程隆法官
许伦翔法官
院领导和干警们听课中
院领导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