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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法庭规则》在推进庭审公开,方便公众旁听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时间: 2016-04-18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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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法庭规则》,通过完善现场旁听和增加远程旁听的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庭审公开的力度,最大程度地方便公众旁听。一是规定公民对公开的庭审活动,可以自由旁听。二是规定只有在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才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三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旁听优先安排。四是公布各法庭的编号、位置以及席位数量等信息,既方便引导旁听,又有利于接受监督,防止限制旁听。当然,从客观上来讲,再大的法庭,旁听席位也是有限的;在一些具体案件中,满足不了公众旁听的实际需要。为此,《法庭规则》要求人民法院依托现代信息技术,为公众远程旁听提供便利。一是规定依法公开进行的庭审活动,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电视、互联网或其他公共媒体进行图文、音频、视频直播或录播。比如: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或法治宣传教育意义较强的案件。二是规定经人民法院许可,媒体记者可以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让更多的人通过更为便捷的方式旁听庭审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