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院:适应新形势力推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
时间: 2015-08-11 09:49
8月5日至6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要求深入贯彻周强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
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全省法院要抓住作为全国首批试点法院的契机,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圆满完成各项试点任务,推进法院工作体制不断优化,为公正高效司法提供制度保障。湖北高院院长李静强调,要全面落实中央司法改革试点任务。突出抓好法官员额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及职业保障及省以下统管改革,并着力推动其他改革任务落实。要注重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全省法院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清形势,牢固树立改革大局观、全局观,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以敢于担当、克难奋进的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李静强调,要坚持信息化引领,打造全省法院信息化3.0版。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建成“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把湖北法院建设成为“网络法院”、“阳光法院”、“智能法院”。
会上,武汉、黄石等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院长汇报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各中级法院院长分别汇报了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并连线当地法院做了现场演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