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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消费官司须注意的问题

时间: 2015-09-01 08:35

当消费纠纷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或消费者对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和仲裁不服时,均可向法院起诉,也就是打消费官司。起诉要去法院,这一点消费者一般都知道。

但是要注意点什么,可能就没有那么多人知道了!

  一、消费纠纷如何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规定,受害的消费者在致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拒绝赔偿时,可以向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产品责任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当然,受害者也可以直接向上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诉讼金额大小及案情繁简,应向不同级别的法院提出诉讼。一般讲,诉讼金额较孝案情简单的,向区、县法院起诉;纠纷金额较大、案情比较复杂的,以及涉及外商、外资的,可以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二、打消费官司有什么注意事项?

  1、保存消费证据

  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活动中,一定注意向销售方索取购物凭证或服务收据。如果所购买的商品产生故障或突发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必要时请有关部门勘察证明。

  2、明白消费权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主要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监督举报权。

  3、注意诉讼时效

  我国有关法律明文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为一年;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为一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为两年。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应及时地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4、选择维权渠道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5种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

协会调解;向工商、质监等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消费者在权益受到损害时,应该选择合理的维权渠道,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