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一、襄阳铁路运输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十)其他事项
三、名词解释
四、襄阳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襄阳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襄阳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襄阳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襄阳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襄阳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襄阳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襄阳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襄阳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襄阳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襄阳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分县市表
一、襄阳铁路运输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襄阳铁路运输法院主要职责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一审案件;2.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且需本院执行的案件;3.依照法律监督程序,审理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案件;4.依法审理由上级法院指定和指令审理的各类案件;5.依法办理赔偿案件;6.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7.负责本院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8.负责本院司法行政工作;9.负责本院宣传报道工作;10.负责本院监察工作;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内设机构6个,具体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5617.69万元,比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增加932.35万元,增长1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5.3万元,比2020年增长69.96万元,增长4.15%;其他收入13.6万元,比2020年增长100%;上年结余(转)3848.79万元,比2020年增长848.79万元,增长28.29%。
2.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4087.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279万元,项目支出2808.4万元),比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减少597.94万元,下降12.76%,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987.95万元,比2020年减少597.94万元,下降了13.04%;社会保障和就业84.63万元,与2020年持平;医疗卫生14.82万元,与2020年持平。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5617.69万元,比2020年增长19.9%,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新招录人员及雇员制书记员增加,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长;二是增加了其他资金预算收入13.6万元;三是其他资金上年结余(转)全口径纳入收入预算编制,较2020年有所增长。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4087.4万元,比2020年下降12.76%,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年“两庭”建设项目投入资金较2020年减少,2021年“两庭”建设项目预算2300万元,2020年“两庭”建设项目预算3000万元,相关经费预算相应减少。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755.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加69.96万元,增长4.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55.3万元,比2020年增长4.15%;上年结余(转)0万元,与2020年持平。
2.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55.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加69.96万元,增长4.15%,其中:公共安全1655.85万元,比2020年增加69.96万元,增长4.41%;社会保障和就业84.63万元,与2020年持平;医疗卫生14.82万元,与2020年持平。
3.财政拨款收支增长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新招录人员及雇员制书记员增加,财政拨款收支有所增长。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755.3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4.15%,增长的主要原因与财政拨款支出增长原因相同。其中:
1.基本支出1246.9万元,比2020年增加14.34万元,增长1.16%,其中:人员经费1042.8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04.06万元。
2.项目支出508.4万元,比2020年增加55.7,增长12.3%。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246.9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长了1.16%,其中:
1.人员经费1042.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3.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82万元。人员经费比2020年增加14.04万元,增长1.3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等因素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204.0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4.0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比2020年增加0.22万元,增长了0.11%,略微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略微增加。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减少1.5万元,下降6.1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7.5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0.5万元,下降6.25%;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万元,下降5.5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与2020年相比下降5.56%;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
2.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除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外,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都有下降,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204.06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204.0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比2020年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增长了0.11%,略微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略微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
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委托业务费35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福利费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06万元。
(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6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2万元。2021年政府采购主要为:政府采购服务34万元、被装购置6.3万元、硒鼓墨盒等印刷耗材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1.9万元。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比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增加55万元,增长了670.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在2021年政府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需求增加,主要增加了政府购买服务29万元及新增资产政府采购21.9万元。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襄阳铁路运输法院2020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1973.16万元,其中:房屋资产594.87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30.15%;车辆229.01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11.6%;通用设备823.2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41.72%;专用设备233.3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11.83%;其他资产92.72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4.7%。2021年财政预算新增资产38万元,用于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购置。
(九)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襄阳铁路运输法院编制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根据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2021年办案业务专项经费绩效情况进行重点说明。
办案业务专项经费属于常年性项目,主要用于辖区内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办案经费及审判管理、办案车辆运维、雇员制及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支出和省院指定的重特大案件办理等特殊情况的经费保障。项目当年预算4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8.4万元。项目长期目标:集中精力、集中资源全力办好案件,妥善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保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保障经济发展。长期绩效目标指标共12个,其中:数量指标4个,质量指标2个,成本指标1个,时效指标2个,社会效益指标3个。项目年度目标:按照年度办案工作部署,依法完成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办案工作,提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年度绩效目标指标共13个,其中:数量指标3个,质量指标4个,时效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4个,成本指标1个。
(十)其他事项
襄阳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审判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襄阳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