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入基层 刑事审判显温情
为贯彻落实综治、平安工作部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11月21日,襄阳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前往十堰市郧阳区梅铺镇董家台村现场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
该案被告人刘某于2019年8月5日在十堰火车站候车室,趁旅客邓某不备,将邓的钱包盗走,内装现金人民币1485元及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本案案情虽不复杂,但因被告人身患疾病导致严重贫血,不宜羁押,在侦查阶段就被取保候审在十堰市郧阳区梅铺镇董家台村家中。考虑到被告人身体状况的特殊性,家住山区出行不便,到本院出庭存在困难,合议庭决定能动司法,主动到被告人居住地开展巡回审判。
经过前期充分准备,开庭当天,分管领导带领合议庭、法警队一行9人,驱车300多公里,经过蜿蜒曲折的山路,到达董家台村村委会。法官们顾不上休息,迅速布置好法庭,当即开庭。经过法庭调查、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后,审判长当庭宣告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刘某表示服判认罪。庭审现场,村委会组织了部分村民前来旁听,大家为法官们的辛勤付出纷纷点赞,表示第一次在家门口旁听庭审很难得,法院给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课,以后会更加敬畏法律遵纪守法。
为体现人文关怀,针对刘某家庭贫困,身患疾病又无人照顾的实际情况,为防止刘某再走上犯罪道路,合议庭特地联系村委会将刘某纳入“五保”户,以确保其基本生活能够得到保障。刘某对法官采取就地办案便民诉讼的举措表达了感激之情,他表示,在体验到法律威严的同时,也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一定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近年来,襄铁法院不断完善司法便民措施,走出法院、深入基层、现场办案。在打击犯罪、教育群众的同时也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温情,充分发挥了宣传、警示、教育的功能,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